广西首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评选活动正在进行中,我校校友谈夏林入选为23号候选人,谈夏林是广西钦州市消防支队钦南大队新兴中队的代理指挥员,是我校法学院2005级本科毕业生。
2011年5月22日,钦州市翰林福第小区一高层住宅发生火灾。在营救被困人员过程中,一名消防战士摘下自己的空气呼吸器,给被困的孩子戴上。这名消防员一时间成了网络红人。网友们热议谈夏林,并亲切地把他称为“浓烟哥”。 80后消防员舍己救人,感动众人。 “浓烟哥”的义举点亮了社会的希望,点亮了人们的良知与正义之心!
“谈夏林的英勇事迹各级媒体争相报道,得到了广大人民的一致好评,广西各级党委和领导也对谈夏林的英勇事迹作出了重要的指示。6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在广西消防总队呈报的题为《媒体网民热捧“浓烟哥”彰显广西创先争优新气象》的消防信息上,对“浓烟哥”谈夏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请广西消防总队进一步总结提升谈夏林同志的典型事迹,开展学习宣传表彰。”6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梁胜利在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文件《领导批示通报》(86期)上批示:“尽快研究贯彻郭书记重要批示工作方案,按程序报审表彰、宣传报道,公安宣传结合建党九十周年重点报道谈夏林同志事迹。”自谈夏林舍己救人的英勇事迹受到广泛关注以来,广西消防总队高度重视,陈贤政委、徐洪兴总队长亲切接见了谈夏林同志。总队政治部积极总结送审先进事迹材料、总队宣传中心协调各级媒体积极造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6月7日,消防总队党委作出《关于开展向谈夏林同志学习的决定》,号召全区消防官兵向“浓烟哥”谈夏林同志学习。钦州市委书记张晓钦、市长肖莺子也先后接见了“浓烟哥”谈夏林,高度赞扬谈夏林舍己救人的壮举。随后,钦州市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织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向“浓烟哥”谈夏林学习。
为了表彰谈夏林的英勇事迹,进一步激励各基层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在工作中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在作出《关于表彰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二十佳”村党组织书记的决定》中,给予“浓烟哥”谈夏林 “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梁胜利签署命令,给“浓烟哥”谈夏林同志记一等功一次;中共广西钦州市委在发出关于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十佳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决定中,也给予了谈夏林“钦州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年联合会联合发文,授予谈夏林“广西青年五四奖章”。
投票时间:2011年10月18日至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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