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更好地营造广大师生爱校荣校的氛围,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于2016年10月12日举办校庆日升国旗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王城校区:10月12日(星期三)上午7:00~7:30,承运殿前广场;
(二)育才校区:10月12日(星期三)上午7:00~7:30,灯光球场(档案馆北面);
(三)雁山校区:10月12日(星期三)上午7:20~7:50,起文楼北楼对面篮球场。
二、参与人员
(一)王城校区
1. 校领导;
2. 学生工作部(处)负责人;
3.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全体领导及专职辅导员;
4.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全体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育才校区
1. 校领导;
2.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1名;
3. 育才校区各学院(部)主要负责人、党委副书记、分团委书记、全体专职辅导员;
4.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健康管理学院(育才校区升旗轮值学院)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代表(约800人);
5. 育才校区其他学院各200名学生代表。
(三)雁山校区
1. 校领导;
2. 学生工作部(处)负责人;
3. 雁山校区各学院(部)党委副书记、分团委书记、全体专职辅导员;
4. 音乐学院(雁山校区升旗轮值学院)全体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5. 雁山校区其他学院各100名学生代表。
三、仪式议程
(一)升国旗
(二)师生代表为母校84周年生日送祝福
1. 校领导讲话
2. 学生代表讲话
(三)校庆日生日的老师和新生与母校共庆生日
(四)齐唱《育才之歌》
四、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党办、校办负责校领导安排和文字稿审核工作;
(二)学工部(处)负责仪式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组织校庆日生日的2016级学生;
(三)校友总会秘书处负责确定校庆日生日教职员工名单,并组织其参加仪式;
(四)宣传部负责音响、录像、照相及宣传报道等工作;
(五)保卫处负责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六)后勤服务集团负责仪式现场的水电等相关工作;
(七)请各学院(部)认真核实校庆日生日2016级新生的情况,并于10月10日下午17:00前将名单上报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政治教育科;
(八)各学院(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全体与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场完毕,按场地划分区域列队就位;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保持会场秩序;全体与会人员着装整洁,佩戴校徽。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84周年校庆日升国旗仪式场地划分示意图
广西师范大学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