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捐或自种捐赠办法
(一)认捐方式(校友总会推荐方式)。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目前仅推荐校友(班级)在雁山校区进行认捐。由认捐校友(班级)负责人会同校友总会秘书处、校园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在雁山校区校友林认捐区域选择合适的树种。按学校校园总体规划及校园管理中心的相关要求,本年度认捐的树种为樟树、桂花树、枫树等,认捐费用包括:纪念牌制作费、树木成本、养护成本,根据所选树种、树胸径大小,认捐费用不同,具体标准见附件。
(二)自种捐赠方式,由校友(班级)直接自行购买树种并选择地点(雁山校区)种植。购买树种前需经校友总会报备,校园管理中心同意,按照树种和树胸径大小规格进行购买。由校友(班级)负责人会同校友总会秘书处、校园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选择种植地点,所需费用(纪念牌制作、运费、购树费用等)由捐赠方负责。
二、认捐款交纳
(一)确认认捐树种后,由校友(班级)负责人将认捐款交到或转入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账户名称: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开户行:中国交通银行桂林市中山南路支行 453809000018010005483),并签订认捐协议。
(二)将捐款发票(转账凭证)复印件(1份)交到校友总会秘书处张重辉老师处备案。
三、认捐树标识
由校友(班级)确定捐赠纪念牌落款内容,由校友总会秘书处协调制牌厂家制作并及时对已认捐树木进行标识。
四、认捐仪式
由校友(班级)负责人提前2-3天与校友总会商定捐赠、挂牌时间,是否要准备认捐仪式,由捐赠方定,校友总会会同校园管理中心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五、联系方式
(一)校友总会秘书处:张重辉,联系电话:13317631018
(二)校园管理中心:冯老师,联系电话:13317631018
(三)教育发展基金会:何俊伟,联系电话:15678345200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校友林纪念树认捐目录表
校友总会秘书处
2018年7月